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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教职工、在校学生校园智能卡(扫码)享有图书馆借阅权限。

1.校园智能卡只限本人使用,禁止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,一经发现视不同情况予以违章处理。

2.教工退休、离职,读者离校时,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。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,须按章赔偿。如在离校时未还清所借图书,则由所在单位负责追还或赔偿

第二条  借书量及借阅时限。

1.学生读者每位可借图书5册,借期30天,续借30天。超期读者必须归还已超期图书,方能继续借阅。

2.教工读者每位可借图书20册,借期6个月,续借6个月。超期读者必须归还已超期图书,方能继续借阅。

第三条  读者所借各类图书请在到期前归还,还书请送至各校区图书馆服务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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